1. 概述
学界普遍认为,两宋时期是中国古代散文发展的鼎盛阶段,各类文体在这一时期趋于成熟与完善。“题跋”作为一种依附性文体,通常围绕文章、书籍或书画作品而作,置于卷首或卷末,用以说明、评议或抒发相关见解。随着此类文字在文人写作中的频繁使用,其体式与功能逐渐稳定,并最终形成一种相对独立的文体形态。欧阳修最早以“题跋”一词统称此前“题后”“书后”“评某”等写作形式,其现存题跋作品达四百余篇,创作目的主要在于“与史传正其缺谬”[1],内容以学术考据为中心,整体风格理性严肃。与之同时的王安石虽仅存题跋十余篇,但其中多涉及人物评述,重在议论分析。稍后的苏辙在《栾城集》中仅收录题跋四篇,而“唐宋八大家”苏洵、曾巩的文集中,则几乎未见该体裁的创作。真正推动题跋文体成熟定型的,是苏轼与黄庭坚二人的创作实践。二人不仅在数量上显著扩充,更在题材与表现方式上实现突破:其内容不再局限于考据与史评,而广泛涉及诗文、书画、人物、风俗等诸多领域;在艺术表达上亦趋于自由灵动,兼具才思情致与理性思辨。后世题跋写作大多沿袭苏、黄的审美取向,体制形态基本未再发生明显变化。黄庭坚作为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与艺术家,其独特的性情气质与人生立场,使其题跋创作在承继前代传统的同时,呈现出更为鲜明的个性特征与艺术追求。
以目前通行的由刘琳、李勇先、王蓉贵等学者加以整理校点的《黄庭坚全集》(四川大学出版社)所收录的散文作品为统计对象,其总数约为2873篇,其中题跋类作品约600篇,占整体篇幅比例近五分之一。黄庭坚并未撰写专门的文艺理论著作,但题跋所具备的包容性与灵活性,恰好满足了他评文论艺的表达需求,使其文艺思想能够通过题跋这一形式得以广泛传播。较之前人,他在题跋中大量涉及文艺品评,多品评书画而少鉴赏诗文,书画中尤以书法论占了主要篇幅。“题跋之文,今人但以游戏小语了之……有精神本领则一”[2],在当时社会政治与文化语境的影响下,黄庭坚始终以成就理想人格为内在追求,并在题跋创作中将道德精神置于核心位置,由此呈现出其对书法艺术所持有的独到理解与价值判断。
关于《山谷题跋》的研究,学界目前已形成较为丰富的成果,主要集中在内容分类、书学思想以及题跋的鉴赏与比较研究等多个方面。但在整体性建构、系统性梳理以及微观层面的细化解读上,仍有待进一步拓展。本文试以黄庭坚题跋中所体现的书法理论为依托,在北宋复杂的政治环境与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双重影响下,从新视角构建起作品与创作者之间的内在关联,进而深化对书法艺术的理解。
2. 黄庭坚“书以人重”观念的形成背景
“书以人重”也就是书法作品的艺术与文化价值,会因创作者的人品修养、文化学养等方面的影响力,得到认可与提升。汉字之肇始阶段,即已引发文人群体虔诚态度的形成。载于《书后品》唐代书论家李嗣真所言:“昔仓颉造书,天雨粟,鬼夜哭”[3]。发展至后世时期,写字与做人二者常被并列论述,即所谓的:“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4]。两宋以来的书法鉴赏实践中,书家个人因素与作品内容之美感、艺术之表现共同构成评价体系。黄庭坚著述中反复强调“书以人重”理念者,实为时代思潮使然。
(一) 道德重建与文化氛围
处于社会形态转型关键期的宋代呈现显著特征,政治架构变革明显、经济模式转型突出、思想体系更新显著。较之前代差异巨大者当属文化形态方面,士大夫阶层所受影响尤为深刻。盛唐时期功名追求为主导的生活方式已然转变,对道德精神的弘扬成为新的价值取向。唐王朝统一秩序崩解之后,社会进入五代十国的长期动荡时期,政治失序与价值紊乱并行,由此引发的道德滑坡对后世士人产生了深刻的警示意义。“士大夫忠义之气,至于五季,变化殆尽”[5],这一判断亦在历史进程中得到了充分印证。在赵宋政权建立之初,君主们即面临思想体系重建的艰巨任务。在这一历史语境中,儒家学术一方面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偏离了原有旨归,章句训诂之学逐渐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又在思想领域受到佛、道二家的强烈冲击,传统经义的解释权不断被其吸纳与重塑。儒学衰微态势前所未见,变革儒学也成为一部分儒者殷切盼望的事。孙复、石介二位学者作为宋初思想界代表人物,在道德人格塑造与学术风气转变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范仲淹则将民本、士风、吏治等与儒学复兴事业紧密联系;欧阳修、苏舜钦等继起者更以复古为旗帜展开道德重建,道德标准和君子人格得以确立,士人群体社会责任感充分彰显。到北宋中期,“与士大夫共治天下”[6]理念已成为君臣共同认可的治国方略。为国效力的自觉性和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意识显著增强。可以说,宋代儒学的复兴不仅体现在“学”这一层面上的重振,更是士风的转变。挺立士风作为时代之迫切需要被提出,儒家传统所推崇的人格理想标准由此被引入艺术评价体系之中,书法作品不再仅仅被视为技艺展示之载体,而是成为反映书写者道德修养与精神境界的重要窗口。
军事层面之羸弱使得宋人群体中阳刚气质与豪迈精神的普遍缺失,形成较为内敛的民族性格也是历史发展中的必然。取得政权后之宋太祖即开始推行“以文化成天下”[7]的治国方略,太宗时期更显现出“锐意文史”[8]的政策倾向性,真宗时提出“道遵先志,肇振斯文”[9]的文化建设目标。自统治者至文人士大夫阶层,对于文化教化功能的认识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程颐曾赞其兄程颢能“以兴起斯文为己任,辨异端,辟邪说,使圣人之道焕然复明于世”[10]。北宋在政策上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刺激措施吸引人们习儒向道,并通过科举的形式,大量网罗人才。机制的逐渐规范和公平以及科考内容多元化激发了整个社会倾心书卷的风气,可以说为寒门学子真正走上仕途提供机会,促进了文化教育的普及,也间接促进了艺术及观念的普及。在应试科目的选择上开始重策论,这也成就了宋代文人喜议论的风气。在革新科举的同时,还有为培养人才而兴办学校;科学技术的进步比如印刷术的盛行更是进一步推动了书籍复制的便捷等都为文化艺术思想的传播提供了保障。宋代文人群体所处的社会情境中,其知识体系的构建呈现出明显的综合化特征,他们普遍具有将日常观察所得与内心感悟转化为文化要素的能力,在经学典籍、文学创作、书画艺术及个人修养等领域均能提出创新性见解,也推动了理学、文学、艺术及科学技术等领域的整体发展。在此背景下,“文人书法家须具备相应的文学修养与学识基础”这一观念逐渐成为普遍共识。占据宋朝政治文化核心地位的文人士大夫阶层,同时是书法实践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苏轼、黄庭坚等代表性书家的理论著述中体现了鲜明的文人色彩。在黄庭坚“书以人重”观形成过程中,社会对于内在道德的弘扬和文化思想的介入成为了重要的推动力,艺术观念与社会思潮的双向渗透现象显著存在。
(二) 北宋前中期书风流变
北宋建立之初面临唐末五代战乱造成的文化遗产损毁现象,这严重阻碍了书法艺术的传承发展。前人真迹的稀缺制约了学习效仿的可能性,导致杰出书家一直未能出现。宋初的书法风貌在整体上仍承袭晚唐五代以来的书写特征。当时在书坛具有较高声誉的书家,大多出身于十国旧臣,其艺术取向难免延续前代余绪。就连宋太祖赵匡胤本人亦“书札有类颜字,多带晚唐气味”[11]。王著、李建中等在宋初书坛较为突出的书家,同样身处评价分歧之中,黄庭坚曾指出王著书法“美而病韵”,苏轼则批评李建中“格韵卑浊,犹有唐末已来衰陋之气”[12] (p. 2187)。至太宗一朝,政治秩序趋于稳固,文化建设逐步展开,书法艺术亦随之出现新的转向。“本朝太宗挺生五代文物已尽之间,天纵好古之性,真造八法,草入三昧,行书无对,飞白入神,一时公卿以上之所好,遂悉学钟、王”[13]的记载表明当时统治阶层的艺术取向具有示范效应。“上行下效”的社会心理导致“趋时贵书”的现象日益凸显,以帝王权臣审美趣味为转移的创作倾向逐渐形成主流,客观上扰乱了书法艺术的自然演进轨迹。真宗时期科举考试首次使用的誊录制度,断绝了书法与科考的关系,逐渐改变了宋人的学书态度和书法审美。
自北宋政权建立后的百年中,对于书法艺术式微态势的清醒认知者与复兴使命的自觉承担者,当首推欧阳修。如《欧阳修传论》所言“唐之文涉五季而弊,至宋欧阳修又振起之……使斯文之正气,可以羽翼大道,扶持人心”[14]。欧阳修在儒家理想人格上推崇“孔颜之乐”,在《颜跖》一文中以颜回后世之荣去劝慰世人;在书学的复兴上推崇具有儒家韵味的书学体系,以颜真卿等的忠义节气为核心的取法格调;此外,还有“得于心而会以意”之主张,主体精神的抒发被着重强调。他的书学思想对整个北宋书坛都产生了巨大影响。身为欧阳修弟子身份的苏轼,《石苍舒醉墨堂》中曾言及:“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15],又“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12] (p. 2183),借“点画信手”“无意于佳乃佳”明确阐述其适意的书学观,他在《次韵子由论书》诗中,表达了自己对书法的完整看法“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这里的“意”即指书法中所蕴含的主体精神,文人书画发展至宋代这一历史阶段,“尚意”特征表现得尤为突出,核心便是书法要传达人的情感,要“精神照人”,书法不能只有法度,而要有“妙处”,书法艺术要有自己的性情[16]。黄庭坚与苏轼亦师亦友,在艺术观念上受苏轼影响,同时也在北宋书法艺术的振兴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了自身的书法品评观,将视角从单一对技法的评判逐渐转向至创作主体对于艺术创作的重要作用,为其“书以人重”观的形成奠定基础。
3. “临大节而不夺”的“不俗”
刘熙载在论及黄庭坚书法观时指出,“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脱者,皆不足以言韵”[17]。在黄庭坚众多的题跋中,频繁被论述的当是“韵”,可以说“韵”已经成为他书论的核心要义。是否有“韵”取决于创作者自身的精神状态,而想要实现有“韵”便要“不俗”。
“韵”最初使用于声音或音乐韵律,从东汉晚期到南朝,被逐渐广泛运用于人物品藻之上,用以指其人超越外在形迹的不受世俗拘束的精神风度,受佛道思想和玄学思潮的影响造就的出尘风采和人格美。黄庭坚对书法中“韵”之价值的重视,明显受到魏晋书法精神的启迪,魏晋时期的书写实践尤为强调主体情趣与内在气度的自然流露,这一取向亦深刻影响了黄庭坚的书学观念。在《题绛本法帖》中也说“观魏晋间人论事,皆语少而意密,大都犹有古人风泽,略可想见。论人物要是韵胜为尤难得,蓄书者能以韵观之,当得仿佛”[18]。彼时人大多率真随性,以清谈论道为其所长,此种生活态度投射于书法创作中,遂形成淡远清雅、含蓄深邃的审美特征,该题跋所着力强调的并非魏晋书法形式本身,而是黄庭坚对其所体现之精神气度与审美品格的高度推崇。黄庭坚受释道思想影响很深,关于“韵”的追求体现着儒学精神与禅学理念、道家思想相互交融的人格呈现。“盖俗气未脱者,皆不足以言韵”,故而要领会黄庭坚所倡导的“韵”,关键恰可落在与之相对的概念——“俗”之上。在《书缯卷后》中说“士大夫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以医也。或问不俗之状,老夫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18]。在此题跋中明确点出“临大节而不夺”便是“不俗”的人格表现,也就是一个人面对名利得失乃至于生死存亡也能够坚守理想信念,以坚贞不屈为立身之本,这样的人便是“不俗”之人。《书缯卷后》中也提到“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18]。“俗”也就是“灵府无程”,是黄庭坚对“胸无道义、不学圣哲”之人的概括,相反“不俗”也就是“胸中有道义,广以圣哲之学”。“不俗”构成其衡量创作高下的重要尺度,更体现为士大夫阶层应当具备的超越物态、抗拒流俗的精神品格,并将人格修养的完成推向理想化境界。由此而言,作品实现有“韵”,首先在于创作者自身实现脱俗,所谓以“韵”评书,实质上正是以人品论书。艺术境界的高低雅俗之别,其根本原因最终皆系于创作者的人格结构与精神修养。
宋代“以人论书”观念的具体实践难以回避颜真卿这一关键性的历史人物。正如后人所言,“宋人之师颜真卿,如同唐人之师王羲之”[19]。颜真卿书法融合了儒家政治伦理与道德精神的品格象征,“颜鲁公忠义大节,照映今古,岂唯唐朝人士罕见比伦,自汉以来殆可屈指也”[20],由此,颜真卿成为书法与人格、艺术与道德高度统一的理想范型。黄庭坚在多篇题跋中反复论及颜真卿,其对颜书的评价过程,正体现出一种兼具思辨与总结的过程。
首先在《题颜鲁公麻姑坛记》“余尝评题鲁公书……真、行、草书、隶,皆得右军父子笔势”[18]。《跋法帖》“……由晋以来,难得脱然都无风尘气似二王者,唯颜鲁公、杨少师仿佛大令尔”[18],明确指出了颜真卿的书学渊源是“似二王”,而且是“无风尘气”。《跋洪驹父诸家书》“颜鲁公书虽自成一家,然曲折求之,皆合右军父子笔法”[18]。还有《跋东坡帖后》《跋王立之诸家书》等诸多篇目中再次肯定了颜书与王羲之的关系。自魏晋时期以降,确立于书史之中者,乃王羲之至高无上之“书圣”地位。所谓“圣”者,是完善理想人格之典型代表,仅凭书法一技,实难企及“超凡入圣”之境域,期间自然无法缺少对其理想人格的关注[21]。王羲之由最初避仕而后出仕,继而退隐官场,其人生轨迹既体现出对自然山水的深切依恋,也反映出其始终未曾割舍对国家政务的关怀。随着其书法成就在历代不断受到推尊,学界对其人格气质与精神内涵的认识亦日益深化。他的书法在清旷悠闲和散淡自然中,将晋韵中既清高矜持又潇洒放诞的心性情怀淋漓尽致地表征出来[22]。整体风格契合儒家审美中所强调的“文质相济”与“中和有度”的理想境界。颜真卿所创书法风格素以雄强厚重著称,和二王的秀美甚不相似,但黄庭坚仍多次将其纳入二王书脉范畴并予以高度评价,这一点即使北宋本朝的文人也难以苟同,究其缘由还是共通的“临大节而不夺”的气概。这种“推颜入晋”的说法使得颜真卿的宗主地位进一步巩固。
在《跋颜鲁公壁间题》中以较大篇幅阐发颜真卿的品行“余观颜尚书死李希烈时壁间所题字,泫然流涕。鲁公文昭武烈,与日月争光可也。正色奉身,出入四十年,蹈九死而不悔……我思鲁公英气,如对生面,岂直要与曹、李争长邪”[18]。这篇题跋是黄庭坚跳出了单纯的书法鉴赏,谈及观看颜书所产生的情志意绪,是追求人格的显征,是论书,更是论人。《书平原公简记后》“平原公盛德之士,士大夫亦多爱之”[18]。于黄庭坚看来,颜真卿实乃“盛德”典型化呈现,众多书家文士群体间,对其普遍存有仰慕之情。在论及苏轼“中岁喜学颜鲁公、杨风子书”,而书中“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18]的“忠义”正是源于对颜真卿的人品评价。书法艺术与人品修养间的同构性关联,在宋朝时期已然显现,“书以人重”理念在当时社会形成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向性发展。黄庭坚虽并没有将过多笔墨停留于颜真卿品行上,更多的是就书法论书法,不可否认的是个人的品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其才艺的名气。颜真卿“忠义气节”的品格最受士人看重,与儒家审美理想相结合,具有典型意义,为“书以人重”观念品评提供了最佳对象。他既是盛唐精神的体现,更是士大夫的励志榜样。
除了颜真卿,在《跋富郑公与潞公书》中“富郑公可谓盛德之士矣……观此书,犹有凛然可敬之风采”[18]。《跋范文正公诗》所见“尺牍寸纸”后“爱赏弥日”继而“想见其人”,看重的正是文正公的“第一人品”,这都是就儒家道德而言,仍是用人品的“临大节而不可夺”的凛然可敬关联书作,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宋人对法度的追求,而是转向对自身内在修养的日臻精进。
4. “郁郁芊芊”的书卷气
黄庭坚主张书法家应广泛涉猎、深入钻研以积累扎实的学识根基。若学养有所欠缺,其抽象思维、联想与推理能力便会存在不足,进而制约艺术境界的提升。
汉字在其视觉形态特征与语义内涵要素共同构筑起书法艺术的双重审美特质,北宋文学与书法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影响下,整体上呈现出相辅相成、互通互补的态势。苏轼对于表兄文同有这样的评价“与可之文,其德之糟粕。与可之诗,其文之毫末。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12] (p. 614)。通过这段话层层递进式的解析能够看出的是在苏轼观点中,“画”朝着“书”的方向靠拢,“书画”二者又向“诗”趋近,“诗书画”三者整体上又表现出向“文”靠近,最终形成的是“诗文书画”共同朝着道德伦理方向聚合的状态,构建起诗文书画四位一体的理论框架。若字写得不好,而文章好,那么书名也借文名会远播;若书法与文章皆好,自可流芳百世,王羲之的《兰亭序》便是最经典的例证。另外,在《跋永叔与挺之郎中及忆滁州幽谷诗》“欧阳文忠公书不极工,然喜论古今书,故晚年亦少进。其文章议论一世所宗,书又不恶,自足传百世也”[18],说明了欧阳修的书法水平虽到不了极高的境界但也可圈可点,而其文可称得上是一代宗师,所以书法作品自然可以流传百世。相反的例子则有《跋法帖》中“宋儋笔墨精劲,但文词芜秽,不足发其书,子瞻尝云:‘其人不解此狡狯,书便不足观’”[18],黄庭坚认为宋儋书法工夫虽佳,但书写的文辞内容芜杂,文辞能“发”笔墨之韵,笔墨能“载”文辞之情,宋儋的问题就是有“器”无“道”,所写之书难成高境。可以说明文学与书法之间的深度结合是难以忽略的,也是进一步增强书法作品的表现力与艺术价值的重要手段。
最早认识到“书卷气”是在宋代,可以说即始于黄庭坚,以黄庭坚论苏轼书法的数篇题跋为例,黄庭坚在《跋东坡远景楼后》“东坡书随大小真行,皆有妩媚可喜处。今俗子喜讥评东坡,彼盖用翰林侍书之绳墨尺度,是岂知法之意哉。余谓东坡书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它人终莫能及尔”[18]。所谓凡俗之人评书,往往仅着眼于形式层面的工整与规范,而翰林侍书所遵循的标准,应是黄伯思、陈槱等学者所论因取法《圣教序》而逐渐定型称之为“院体”书法。苏轼身上所呈现出的风流蕴藉的士大夫气质,是通过其深厚学问所蕴含的“郁郁芊芊”之气表现出来的。黄庭坚所谓“学问文章之气”,在后世的书法理论中常被概括为“书卷气”,这一阐释构成了对苏轼书法审美的一种重要深化。围绕“书卷气”的养成,黄庭坚明确指出“士大夫胸中不时时以古今浇之,则尘俗生其间,照镜觉面目可憎,对人亦语言无味”[23]。由此可见,在文学与书法实践中,通过分析、研究、怀抱各种内容,以积累学养、陶冶性情,与各书法形象的对应关系,只有在这一过程,方可为自己的主观世界寻找一种恰到好处的艺术表现形式[24]。
在诗文创作层面,黄庭坚推尊杜甫之诗、韩愈之文,认为二者皆以深厚读书积累为根基,其语言无一字无来处。此一主张不仅构成其诗学思想的重要内容,也与其“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的创作理念相互呼应,强调取法经典、化用传统的重要性。无论是诗歌抑或书法,黄庭坚所追求的皆是以学问为根柢的艺术境界。在《跋东坡乐府》中,他同样指出,“语意高妙,似非喫烟火食人语。非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点尘俗气,孰能至此”[18]。唯有在具备相当文化修养的前提下,观者方能真正体察前人书法的精微之处,在创作中凭借自身的器识风度显现其艺术造诣,此即前文所谓“广以圣哲之学”,也就是“不俗”之境。
丛文俊先生曾指出,“书卷气”是宋明以来书法鉴赏与批评的一个颇为重要的审美内容和标准,唯有当创作者具备相当深厚的文学修养,其内在精神世界与价值追求,方能通过艺术作品获得较为完整而充分的呈现。黄庭坚在《跋东坡墨迹》中评价苏轼书法时称,“东坡道人……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18]。即便暂且不论其中是否包含私人情谊因素,仅从其立论依据来看,黄庭坚显然并未将书艺高下的决定权归结于笔墨技巧本身,而是将苏轼深厚的学问积累与忠直刚正的人格气度视为根本原因。由此可以看出,在黄庭坚的艺术观念体系中,真正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学养积淀对人格与道义境界的提升作用。这一判断在其对米芾书法的评价中体现得尤为清晰。黄庭坚以“快剑斫阵、强弩射千里”比喻米芾用笔之迅猛凌厉,肯定其技艺已到一定境界,然又指出其气质近似未遇孔子之前的子路,尚缺乏儒家所推崇的温厚中和之风。换言之,米芾书法虽在气势与技巧上登峰造极,但因在蕴藉与文雅层面略显不足难以到达更高的艺术境界。在《跋周子发帖》中又以王著为反面例证,“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自胜李西台、林和靖矣。盖美而病韵者王著,劲而病韵者周越,皆渠依胸次之罪,非学者不尽功也”[18],王著书法创作中呈现的“病韵”现象,本质上源于内在学养与精神境界的缺失,胸中“书数千卷”的匮乏状态,使得艺术境界难以实现突破提升。书法艺术中所推崇的“书卷气”,归根结底并非外在形式的装饰,而是通过长期的人格涵养与知识体系的建构,逐渐内化为创作者精神气质的自然流露。其审美标准已从魏晋时期王羲之为代表的风流韵致,到唐代雄强浑厚风格特征,走向宋代士人群体对反叛院体书风、追求个体意识表达且蕴含浓厚书卷气息的雅致韵味。
5. 结语
综上所述,北宋一朝政治氛围宽和,社会秩序安定,而书法又是涵养心性、抒发胸臆的重要载体,自然为文人们所珍视推崇。黄庭坚受当时社会思想和特定文化背景的影响,将书家自身作为论书的内容和品评标准,关注更多的字外之功,为书法艺术确立了一个符合文人审美趣味的品评标准。黄庭坚题跋中“书以人重”的文艺思想强调书家完美的人格,认为兼具道义和圣哲之学的书家所创作的书法作品才能使书法达到最高境界,体现了宋代文人的书法实践实乃文化内涵的深刻体现,非单纯符号化技艺之呈现。这一品评方法正是凭借自由灵活的题跋得以运用,是书法价值评价的一次重大转变,时至今日也可以带给我们许多启示。但“书以人重”观的主观性特征和封建伦理的评价标准是具有一定局限性的,中国传统的书法理论体系和创作实践发展到今天均已呈现出全新样态,我们也更应该理性看待。
Appendix (Abstract and Keywords in Chinese)
《山谷题跋》与黄庭坚的“书以人重”
摘要:宋代是题跋发展的一个高峰,作为一种新兴文体在创作上满足了黄庭坚评文论艺的表达需求,使其文艺思想能够通过题跋这一形式得以广泛传播。黄庭坚的“书以人重”观强调了书作价值与其人的对应性,他的这一书学思想是在儒家“知人论世”思想的影响下并在继承欧阳修、苏轼书学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充分体现了他对书家除艺术修养之外高尚品质和深厚文学素养的高度关注。
关键词:《山谷题跋》,黄庭坚,不俗,书卷气